【项目概况】
******大学多院部自助借还机复合机等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7层711号现场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FCX-2025-SHA006
2、项目名称:******大学多院部自助借还机复合机等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42.98(万元)
5、最高限价:42.98(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彩色数码打印复印复合机 | 1 | 台 |
2 | 热熔胶装装订机 | 1 | 台 |
3 | 照相机及器材 | 1 | 台 |
4 | 触控一体机 | 1 | 台 |
5 | 电子白板 | 2 | 台 |
6 | 数码照相机 | 1 | 台 |
7 | 自助借还机 | 2 | 套 |
8 | 检索一体机 | 3 | 套 |
9 | 高速扫描仪 | 1 | 台 |
10 | 蓝光刻录机 | 1 | 台 |
11 | 加湿除湿净化消毒一体机 | 1 | 台 |
12 | A3彩色数码复合机 | 1 | 台 |
13 | 彩色数码复合机 | 1 | 台 |
14 | 前置服务器 | 2 | 台 |
15 | 台式计算机1 | 12 | 台 |
16 | 黑白打印机 | 10 | 台 |
17 | 投影仪1 | 1 | 台 |
18 | 投影仪2 | 1 | 台 |
19 | 投影仪3 | 1 | 台 |
20 | 复合机一体 | 1 | 台 |
21 | 台式计算机2 | 5 | 台 |
22 | 便携式计算机 | 1 | 台 |
详细内容请参阅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7层711号现场或线上
3、方式:
(1)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对公支付报名费的,提供报名费对公支付凭证截图。
(2)线上获取
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发送至******4@qq.com邮箱;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报名费对公支付凭证截图;
4)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下载)。
4、售价:500(元)(报名费只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不接受邮寄、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报名费概不退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帐号:************494)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9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7层71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7层7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2、采购公告查询:
2.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2、******大学招标采购网******/
2.3、******有限公司网******sfcx.cn
3、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可以享受价格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询价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格式要求填报或采购标的缺漏项的视为未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学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7层711号
联系方式:戴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卓
电话:******
投标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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