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学附属第二
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YD250665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3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 | 电子支气管镜 | 1套 | ¥300,000.00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 | 是 |
2 | 手术显微镜 | 5套 | ¥430,000.00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 | 否 |
1.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该该包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所在地实施“一照通行”相关政策,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二维码形式集中反映在营业执照上的,应提供扫描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 注: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获取。
******有限公司网站(远东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可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操作),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系统内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照系统步骤(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完成即可成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网上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08月08日-2025年08月15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法定节假日可以正常获取)。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或网址
网上获取方式网址:******
5.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
6.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七、现场考察及开标前答疑会
1.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召开答疑会。
八、本文件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投标(建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3楼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
1.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3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采购人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 电 话:******
传 真:******-804 传 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邮 编:510000 邮 编:510000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