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西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服务安陆市西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服务(HBAL-202504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AL-202504SZ-******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棠棣镇复兴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占地面积85.9亩。工程规模为新建污水收集管按照远期7万m3/d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土建按照7万m3/d设计,设备按照1.0万m3/d安装,污水压力管本次设计为DN800一根,远期再增加一根。污水厂近期总规模为3.0万m3/d,考虑根据实际水量分批建设。其中预处理系统(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污泥处理系统(包括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车间)及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按照3.0万m3/d进行设计,设备按照1.0万m3/d安装;二级处理及深度处理系统(包括水解酸化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及提升泵房、臭氧氧化池)按照一阶段规模1.0万m3/d;鼓风机房、加药间和臭氧发生间等配套工程土建按照3.0万m3/d设计,设备按照1.0万m3/d安装。综合管理楼按照远期7万m3/d建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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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为安陆市西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过程监理、竣工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450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5009.8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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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8.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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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如新成立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工程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 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1.5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理人员: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等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管理能力拟派的以上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近两个季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或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1.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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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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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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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票决计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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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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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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