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 基坑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ZC-ZGHB-2025-0140
******有限公司
截标/开标时间:2025-09-22 15:30:00
公告内容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由温州市******改革局温鹿发改审【2023】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比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街道杨府山社区瓯江路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2-16地块,现状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西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半地埋的建设形式,用地面积约 16894 平方米,新建筑面积约19497.39平方米,新建箱体为地上一层,地下一层。项目设计规模为40万吨/日,变化系数1.3,土建和设备一次性建成。其中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规模:a、河道生态补水:27万吨/日;b、城市杂用水:1万吨/日,主要目的是将中心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从一级A提升至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8-2018)。本次基坑监测内容主要为:基坑基槽外土体水平位移、沉降监测、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测斜)、支撑轴力监测、围护桩顶水平位移监测等(具体详基坑基槽监测点布置图及要求),并符合温州地区基坑监测的相应要求。
2.2采购范围及要求
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基坑监测:根据基坑基槽监测点布置图完成布孔成孔且设置明显的监测点位,并编制详细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优于或至少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所配置的检测设备效验资料完整且有效;基坑监测内容主要为坑槽外土体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66个点、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30个点、支撑轴力监测29个点、围护桩顶水平位移监测31个点、坑外地下水水位监测21个点、立柱竖向位移监测11个点、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12个点,基坑开挖期间监测频率为每天1~2次,当监测值临近报警值或基坑开挖至坑底时监测频率为每天2~3次,底板浇筑完成后28天内1次/1天,后续至监测停止1周/1次,如遇连续雨天、短时间强降雨、台风季节等特殊情况加大监测频次。本项目监测周期为1年(含基槽检测,基槽监测周期需根据总体施工进度及生产衔接来确定)。上述监测点位具体数量及具体位置参考后附图纸,监测数据成果必须及时提供给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督单位,保证本基坑工程的信息化监测与施工并满足项目属地温州市关于基坑监测的要求(如要求监测方案进行专项论证,按规定组织或配合组织论证,并承担相应费用)。严格按照经审批通过的监测方案组织监测工作。
2.3 服务时间
经甲方书面通知入场后一年,同时监测方案范围内所有基坑、基槽均已回填结束。
2.4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经审批通过的监测方案组织监测,确保监测设备设施有效、监测频次到位、监测数据准确,及时分析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预警并提出施工应对措施,同时将监测数据及时提供给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保证本基坑工程的信息化监测与施工,基坑基槽开始开挖至底板浇筑完成期间、水平支撑拆除期间、基坑基槽回填期间按每周提供报告(同时符合监测方案要求,特殊情况及时提供)并参加监理例会及专项协调会、论证会,其余按月提供报告,监测结束(基坑基槽回填完成后30天为结束日)后提供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应包括全部监测项目,监测值全过程的发展和变化情况、相应的工况及图表、监测最终结果及评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3)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国家法定的利害关系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证明及带网址的网页截图。
3.3要求为进场人员投保人身保险、施工安全险及施工意外险三险合计每人保额不少于200万元。
3.4要求监测人员24小时驻场,采购人免费提供现场临时宿舍1间,驻场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监测人员至少各1人,到岗率不低于90%(含监测期间节假日), 确保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同时满足监测方案人员配备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在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 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响应保证金。
6. 最高采购限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22 日15时30分,地址为******街道瓯江路569******有限公司。
7.2 响应文件以顺丰快递密封投递,以采购方签收快递包裹的时间为有效送达时间,供应商应充分预计快递方式邮寄的时限,承担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风险与责任。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杭钢采购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单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
******街道瓯江路569号
10、签订合同
候选成交响应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