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8-27
采购合同编号:黔财采计******1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民政局(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2025******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协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5******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1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2025******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附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5% 。
合同金额大写:百分之玖拾伍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折扣率) | 合同金额 (折扣率) |
/ | ******有限公司 | 2025******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否 | 详见合同 | / | 1 | 项 | 95% | 95%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为2025年09月01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止。
地点:洪江市芙蓉中路与玉壶路交叉路口
方式:详见合同
四、付款方式:
4.1结算价格:供应食材单项结算单价=市场调查平均价*中标(成交)95 折扣比例。
市场调查平均价:由甲乙双方派专人分2次在供应区域内的各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选取两家及以上进行市场调查:取2次市场调查的平均价格。
如遇市场突发行情变化,导致供应食材供应价格相较于双方确认市场调查平均价上浮或下浮超过10%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结算价格按照供应食材实际价格执行,直至食材实际价格恢复正常或下一月度食材价格确定(二者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4.2甲方按月结算并支付结算价格。乙方在每一结算周期届满之日起_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包括当期发生甲方订单/补单、《食材配送供货单》、供应食材市场调查平均价、结算价格清单等),甲方审核结算材料无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3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按实际税率填开(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服务费用,对此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拒绝履行协议义务。
4.4如因本协议的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款项,则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应付款中相应扣除,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8月26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洪江市民政局 乙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好 法定代表人:黄海艳
委托代理人:危先生 委托代理人:黄海艳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洪江市芙蓉中路与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玉壶
玉壶路交叉路口路 (交通局办 公综合楼)104
******银行洪江市支行
帐号:******0357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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