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花园阁创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航道通航论证及安全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7日
项目概况: 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绥宁县花园阁创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航道通航论证及安全评估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19楼19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花园阁创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航道通航论证及安全评估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141号
3、委托代理编号:XYSY-SN-2025-01
4、采购项目预算:4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整包 | 绥宁县花园阁创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航道通航论证及安全评估服务 | 航道通航论证及安全评估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400000.00 | 400000.00 | 详见磋商 文件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日08: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19楼1906室)。
3、领取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按以上规定的证明材料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附件1、附件2)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注:为贯彻落实(湘采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有限公司(邵阳市绥宁县长隆新城17栋1号商铺 )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本公告函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唐俊杰
2、电 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地 址: 绥宁长铺子苗族乡溶岩村6组南环路37号
(3)联 系人: 禹先生
(4)邮 编:422600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有限公司(邵阳市绥宁县长隆新城17栋1号商铺 )
(3)联系人:唐俊杰
(4)邮 编:4226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 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