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某单位A系统配套使用软、硬件采购项目采购意向(需求)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拟对砚山某单位A系统配套使用软、硬件组织实施采购,该项目预算1145.60万元,在2025年6月12日完成第一公示后,现进行第二次公示,该项目意向(需求)内容和采购方式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砚山某单位A系统配套使用软、硬件采购
二、公示时限: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6日
三、采购需求明细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采购方式 | 备注 |
1 | 配套设施建设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项 | 1 | 公开招标(按公示情况可能视情调整) | 含整体项目的安装调试、维护保障 |
2 | ******服务中心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套 | 1 | 公开招标(按公示情况可能视情调整) | |
(一)技术标准
1.产品质量标准
符合规格参数质量,应满足适配A系统及自动报靶系统数据采集、解析、存储及分析评估等功能、性能要求。同时按需求方要求及时提供安装调试及维护保障等服务。
2.供货、安装周期及交货地点要求
1.供应商成交后,我部将按照相关规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需求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
2.供应商交货后需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配合需求方完成验收相关工作。
3.交货地点:砚山某单位
(二)服务要求
1.质保期要求
至项目验收完毕起,3年内按需求方要求,随时至交货地点完成设备调试、维修及维护保障。
2.保密要求
供应商、我部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意向响应单位需具备:①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②有效的《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③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已完成“两证合一”的单位不需要单独提供)。关于A系统具体情况,请通过保密相关途径咨询。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需求)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
附件:1.砚山某单位A系统配套使用软、硬件采购需求计划明细表
2.砚山某单位A系统配套使用软、硬件采购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71-68560265手机:******
传 真:0871-******
监督人:于老师 电话:0871-68560764手机:******
纪检部门 电话:0871-68560590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日 期: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