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采购候诊椅、候诊凳及沙发采购意向公开
二、公示期限: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采购方式 |
1 | 2025-tdyyyf-w0001 | ******办公室采购候诊椅、候诊凳及沙发 | 候诊区和公共区域采购候诊椅、候诊凳及沙发。 | 见附件 | 95.3031 | 2025年4月 | 竞争性谈判 |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对此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9-
******邮 箱:
******七、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 督 人:董助理
监督电话:029-
******八、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营房办
2025.4.7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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